化学药:
1.用药3-7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4.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者工作期间禁用。
5.不能同时服用含有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6.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7.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本品不应与含酒精的饮料、巴比妥类、苯妥因、卡马西平及氯霉素同服。
2.长期应用本品特别是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并用有增加肾毒性的危险。
3.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