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药:
本品可引起胃部不适、恶心、呕吐、食欲不振、口干、心悸、眩晕等,一般症状较轻,停药后消失。
1.用药3-7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本品24小时剂量不得超过4包。
3.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4. 活动期消化道溃疡患者、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功能亢进、糖尿病、青光眼、前列腺肥大等患者慎用。
5. 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老年人慎用。
6. 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7. 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8. 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本品不可与降压药、抗抑郁药同时服用。
2.本品与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合用可增加胃肠道不良反应,并可导致溃疡。
3. 本品与地高辛、甲氨蝶呤、口服降糖药同时服用,能使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增高,不良反应增加。
4. 使用本品期间应避免饮酒。
5.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