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药:
清热宣肺,化痰平喘
孕妇忌用。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
3.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4.患有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5.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
6.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者应立即去医院就诊。
7.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药放在儿童触摸不到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