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药:
党参、浙贝母、鲜北瓜、南沙参、生姜
平喘化痰、润肺止咳、补中益气
1.服药期间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哮病缓解期,证属肺脾气虚者。哮病发作期禁用。
3.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4.服药期间,若患者哮病又急性发作;或是出现寒热表证,或是咳嗽喘息加重,痰量明显增多,或是痰中带脓血者均应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5.糖尿病患者慎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