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药:
理气散寒,清热化瘀
孕妇忌服。
1.忌服辛辣刺激性食物及寒凉、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肝病、神经衰弱、心脏病、肾病、肺部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小儿、老年体弱,大便燥结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3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到医院就诊。
5.过敏体质及对本品过敏者不宜服用。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