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药:
滋阴降火
1.孕妇慎服。
2.虚寒性病证患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怕冷,手足凉,喜热饮。
3.不宜和感冒类药同时服用。
4.本品宜空腹或饭前服用开水或淡盐水送服。
5.服药1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