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药:
1.忌食生冷、辛辣、动物油脂食物。
2.患有出血性疾病及糖尿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一周后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