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药: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哺乳期妇女慎用。
3.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
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9.本品久贮后,糖化力即减弱,85°C以上则失去糖化力。如遇酸或碱,糖化力亦减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