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药:
延胡索(醋制)、白矾(煅)、海螵蛸(去壳)
行气活血,制酸止痛
1.食辛辣、生冷、油腻及刺激性不易消化食物。
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3.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少津、大便干。
4.不适用于胃寒痛,主要表现为遇寒则发,肢凉畏冷,便溏。
5.不适用于上消化道大出血,主要表现为排柏油样黑色稀大便。
6.服药三天后,如症状无改善或加重,应到医院就诊。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