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药:
1.忌油腻食物。
2.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3.对酒精过敏者禁用。
4.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宜饭前服用。
6.服用二周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长期连续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