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药:
补肾健脾,养心安神。
1.忌油腻食物;
2.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未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阴虚火旺者禁用。
【标准依据】部标十七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