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药:
补肾,散寒,止痛。
1.忌生冷、油腻食物;
2.外感或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孕妇忌服。
【标准依据】部标十一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