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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使用吸痰管

批准日期: 2012.08.30
有 效 期: 2016.08.30
变更日期:
产品介绍:
【注册号】 浙食药监械(准)字2012第2660433号
【生产单位】 杭州博菲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生产场所】 杭州市余杭区仓前镇朱庙村仓前工业园龙泉路8-1号
【地址】
【邮编】
【规格型号】 普通型、法兰型:4Fr,4.5Fr,5Fr,6Fr,7.5Fr, 8Fr,9Fr, 10Fr, 12Fr, 14Fr,15Fr, 16Fr, 18Fr, 20Fr
【产品标准】 YZB/浙3280 -2012《一次性使用吸痰管》
【适用范围】 供临床吸痰用。
【性能及组成】 产品由管身和接头组成,材料为PVC(聚氯乙烯)。对产品施加40KPa的负压15s,管身应不发生扁瘪;产品细胞毒性不大于1级、黏膜刺激不大于极轻微刺激、无致敏反应;产品应无菌,若采用环氧乙烷灭菌,残留量应不大于10ug/g。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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