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对《本草纲目》
所述衡量进行了辨析。认为后人不理解李时珍衡制的
主要原因是,他概述了自汉唐至明清不同时代的使用
的衡量制度。
古代的药量单位和量值,
随着历史的发展有很大的变化。自南北朝时期的陶弘
景到明清时期的医家,都有论述,但所述不一。陶弘
景在《本草经集注》中说:“古秤惟有铢两,而无分
名。今则以十黍为一铢,六铢为一分,四分成一两,
十六两为一斤。虽有子谷黍之制,从来均之已久,正
尔依此用之。”唐名医苏敬在《新修本草》中引用了
陶弘景的这段话之后说:“但古秤皆复,今南秤是
也。晋秤始后汉末以来,分一斤为二斤,一两为二两
耳。金银丝绵,并与药同,无轻重矣,古方唯有仲景
而己涉今秤,若用古秤作汤,则水为殊少,故知非复
秤,悉用今者尔。”此外,孙思邈、李杲等人对陶弘
景的这段话皆有评述。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引用
了陶弘景和苏敬的话之后说:“蚕初吐丝曰忽,十忽
曰丝,十丝曰厘。四厘曰累(音垒),十厘曰分。四累
曰字,二分半也;十累曰铢,四分也。四字曰钱,十
分也。六铢曰分(去声),二钱半也。四分曰两,二十
四铢也。八两曰锱。二锱曰斤。二十四两曰镒,一斤
半也,准官秤十二两。”[1]就衡制来说,李时珍在
这里给出了完整的衡制及进位关系,但后人认为其衡
制关系混乱不堪,无法在临床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