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亢则害,承乃制”,语
出《黄帝内经·素问·六微旨大论》。张介宾注曰:
“亢者,盛之极也。制者,因其极而抑之也。盖阴阳
五行之道,亢极则乖,而强弱相残矣。故凡有偏盛则
必有偏衰,使强无所制,则强者愈强、弱者愈弱,而
乖乱日甚。所以亢而过甚,则害乎所胜,而承其下
者,必从而制之。”五行气运的亢害承制,是自然界
力图维持平衡的自稳调节现象,机体也需要与外在环
境一样通过自我调节保持相对的平衡状态,才能维持
自身的正常生理活动。正如《医碥》曰:“不足欲其
生,太过欲其克。故木疏土而脾滞以行,金得火而肺
寒以解,肾得脾之健运而水无泛滥之虞,肝得金之敛
抑而木无疏散之患……此平人之无病,实由五脏互相
克制,故不致偏胜为灾,即《经》所谓亢则害、承乃
制,制则生化”。王安道亦曰:“盖造化之常,不能
以无亢,亦不能以无制”。于此不难理解,在“亢则
害,承乃制”之前,《经》言“相火之下,水气承
之;水位之下,土气承之;土位之下,风气承之;风
位之下,金气承之;金位之下,火气承之;君火之
下,阴精承之。”可谓一亢则一制,制后随之以生,
由生而化,由微而著,更相承袭。体现了亢害承制关
系在人体生理活动中最基本的动态平衡的规律。当这
种规律受到克贼之邪的侵扰,则又成为疾病。克贼之
邪的来源,不外内外两因:内因是由于脏腑与脏腑间
的亢害承制关系失常。以肝木与脾土之间的关系为
例:如郁怒过甚,肝木鸱张,肝气亢盛贼害脾土,致
使脾运不良。其它脏腑发病亦如此,即某一脏腑亢盛
时,易克其所胜。外因则来源于六淫,如《素问·至
真要大论》曰:“风气大来,木之胜也,土湿受邪,
脾病生焉;热气大来,火之胜也,金燥受邪,肺病生
焉;湿气大来,土之胜也,寒水受邪,肾病生焉;清
气大来,燥之胜也,风木受邪,肝病生焉;寒气大
来,水之胜也,火热受邪,心病生焉”。六淫致病,
同类相投,内归相应脏腑,以胜相加,导致脏气亢
盛,亦可克伐其所胜。由此可见,脏腑间生理的承制
与脏腑失调、六淫邪气所致的病理变化,其基本规律
均为克其所胜,只不过生理上制之有度,病理上克之
太过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