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药房是内廷
采办、储存、配制药品和太医分班侍值的重要机构.本
文主要介绍明、清两代御药房的一些情况。
一、明代
御药房
明代的御药房
创办于洪武六年(1373年).设于内府,同时设置了尚
药、奉御二人,直长二人,药童十人,并且规定都由
内官内使来充当,同时设御医四人,则由太医院医士
充当。嘉靖六年(1527年)御药房多选年轻有为者,由
资深的医师授业,规定一定的课程学习,一年四考。
若有才能,则
由礼部会考分等.其中一等的才选到御药房供事,足见
当时挑选人员相当严格。到嘉靖十五年(1536年)将御
药房改名为圣济殿.同时设立了御药库。每逢宫中传唤
太医院侍值的医官入大内看病,所需药料都要御医和
太监一起到内局合药,并须将药方连名封记。随之开
列本方的药性及治疗大法,进呈皇帝阅览.其后盖上内
府的印章,细载年月缘由,以凭稽察。为皇上煎调御
药时,要求则更为严格,需太医院院官与太监一同监
视,以两服药合为一服,煎好后,分别倒入两个杯
子。一杯由御医和太监尝服,一杯进皇帝服用。这样
严格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医药管理制度的发
展。御药房的生药材由全国各地进贡,多为地道的优
质药材。永乐年间(1403~l424年)的定额为每年55,
474斤,其后数量与日俱增,到嘉靖初年时已达274,
227斤,嘉靖十七年(1538年)数量才稍减少为249,581
斤。这些药材均由内务府收掌,贮存在太医院生药库.
由御医、大使各一名辨验收放,并要由御医轮值供
事,对药物要辨其产地,择其优劣,同时仔细修制后
才加以应用。此外还要由礼部委派一名官员前来检
查。每年年底,按例将药材收支情况造册二本,一本
留存太医院,一本送礼部备查。太医院所用的炮制
品,均由礼部用各地贡来的生药加工而成。由此看
到,明代御药房药材的供应、收藏、加工炮制都已形
成了严格的体制,保证了太医院医士治病的安全与疗
效。御药房不仅为内府提供药材。也为京城一南京(永
乐后迁都北京)中各监局提供医疗服务。他们领取药材
也有一定的规定,取讨药料需印信,并需加盖“圣济
殿御药关防”大印,印章由提督太监掌管,年终.将支
出及剩余的药材数量分别造册送礼部存考。至于京城
各营所用药料,都拨给医士随病供应,从嘉靖十年
(1531年)起,每营都设置了药局,由礼部和太医院选
取精通医术的医士一名在药局工作,三年无过,授于
冠带.九年无过则由吏部授吏目之职。由此亦可见药局
人员的选用相当严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