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医案之起源甚早,早
在记录春秋时代典章制度的《周礼》中,就有关于医
案记录的记载:“凡民之有疾病者,分而治之,死终
则各书其所以,而入于医师”(《周礼·天官》)。可
见当时已建立了治疗疾病的的病历记录和死亡报告的
医事制度。现存文献记载最早的完整医案,则属《史
记·扁鹊仓公列传》中所记载的“诊籍”。诊籍共25
首,是西汉名医淳于意答汉文帝诏问的记录。包括了
患者姓名、性别、职业、里居、病状、诊断治疗以及
预后转归等内容,可以说是今之医案的滥觞。淳于氏
曾说:“今臣意所诊者,皆有诊籍。所以别之者,臣
意所受师方适成,师死,以故表籍所诊,观所失所得
者合脉法,以故至今知之。”可见淳于氏已把医案看
作是验证治疗效果,提高诊治水平的重要依据。隋唐
以后,医案的作用逐渐被更多的医家所认识,医案的
记载也有了较大的发展。除史书之外,一些综合性的
医书如唐·孙思邈的《千金》、王焘的《外台秘
要》、金·张子和的《儒门事亲》,宋·钱乙的《小
儿药证直诀》等,都收载了数量不等的医案。宋·许
叔微的《伤寒九十论》,则属我国第一部医案专著。
[1]明清以
降,医案专著大量涌现,医案类书时有编纂。明·江
瓘的《名医类案》、清·魏之琇的《续名医类案》、
近人秦伯未的《清代名医医案精华》,以及今人余瀛
鳌氏《现代名中名医类案选》等,是集各个时代医案
之大成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