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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总局关于加强农村市场监管认真做好农村“非典”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工商明电[2003]11号)  收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我国全力抗击非典型肺炎的斗争正在顺利进行。农村防治非典型肺炎是整个疾病防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关系广大农民身心健康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也直接关系疫病防治工作的成败。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必须认真落实全国农村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部署,切实加强对农村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牢牢把握防治“非典”工作的主动权。现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一步加强农村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各种利用防治“非典”名义从事违法违章经营活动,认真做好农村防治“非典”的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农村防治“非典”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落实措施,全力投入农村防治“非典”工作,确保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主动加强与卫生、药监、物价、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农村市场监管,把严厉打击利用防治“非典”名义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作为当前农村市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抓紧抓好。要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实行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领导班子确定专人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坚持两手抓,一手抓好防治“非典”这件大事,一手抓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动摇。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中央关于今年农村工作的各项部署,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利益,保障农村经济的发展,把“非典”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加强防治“非典”药品的市场监管,维护农村市场的稳定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以对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在农村中加强防治“非典”药品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维护广大农村医药用品市场正常秩序,切实做好农村“非典”防治工作,有效防止“非典”在农村的扩散和蔓延。要严把农村医药用品市场主体准入关,严厉打击各种利用预防“非典”名义制售假冒伪劣医药用品的违法行为。切实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严惩囤积居奇、哄抬药价的违法行为。切实加强对中小城镇和农村中有关预防“非典”药品、医疗器械、消毒用品类广告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利用虚假广告行骗牟利的违法行为。
  三、突出重点,加大力度,认真做好农村“非典”防治工作
  切实做好农村“非典”防治工作,必须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环节,努力净化农村市场秩序,确保农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农村社会稳定。农村集贸市场具有人员流动大、交易分散等特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进一步加强农村市场监管,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和其他生活日用品打击力度,积极配合卫生、药监等部门,认真督促农村市场交易场所各项防疫措施落实到位。要切实加大对农村广大个体工商户的监管力度,认真贯彻执行《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坚决查处利用防治“非典”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问题。为减少人员流动,切断疫情传播途径,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申请就地从事个体工商业的,应积极扶持,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尽量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四、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确保春耕夏收顺利进行
  目前正值春耕夏收季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大对农资市场的监管力度,严格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各种制售假冒伪劣种子、化肥、农药和农机具的坑农害农行为,坚决取缔市场周边各类制假、售假、藏假的黑窝点,维护农村市场正常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春耕夏收的顺利进行。
  五、深化体制改革,进一步健全农村市场巡查制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进一步健全农村市场监管工作机制。切实落实市场巡查制度,充分发挥广大农村工商所的市场监管巡查职能,进一步完善配套措施,严格执法。要继续深化工商所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农村工商所的市场监管执法“前沿阵地”的重要作用。同时,要采取切实措施,完善中小城镇和农村“12315\"投诉举报信息网络建设,确保农村市场监管工作信息畅通。要充分发挥农村各级消费者协会、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的作用,协助配合政府部门做好农村“非典”防治工作。
  六、严格规范执法行为,确保依法行政
  在认真做好农村“非典”防治工作中,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努力提高队伍素质。要进一步完善执法制度,严格执法纪律,强化执法监督,推进依法行政。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以罚代管、以罚代刑,以及监管不力、工作失职渎职的行为,必须严肃政纪,追究责任。要继续深入治理“三乱”,严禁借用防治“非典”名义上路检查,对在市场监管执法过程中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行为,一经发现,对当事人必须严肃处理,并追究上级领导人员的责任。
国家工商行政管总局
二○○三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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