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认为,本次调查结果表明,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人民的生活条件得到了极大地改善, 健康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是癌症等慢性病仍未得到应有的控制,仍然是威胁我国城乡居民生命 健康的重大疾病。同时,我国多年卫生工作实践表明绝大多数癌症是可防可治的。为此,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继续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积极开展以下五项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公众对癌症主要危险因素的知晓率。针对主要危险因素,制定预防和控制计划,大力提倡戒烟、合理膳食和适量 运动等健康生活方式;积极推行乙肝疫苗注射等预防措施;认真贯彻 职业病防治法和积极开展环境治理,减少环境和职业致癌因素。
二是要针对我国确定的肺癌、肝癌、食管癌、胃癌、结直肠癌、乳腺癌、宫颈癌及鼻咽癌等8种重点癌症,有计划地开展筛查工作。多年的科研与实践表明多数重点癌症在我国已有成熟的筛查技术,应充分利用这些技术和经验开展有组织的筛查工作。2005年以来,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项目开始支持在部分农村癌症高发区开展有针对性的癌症筛查工作,目前项目地区子宫颈癌和食管癌早诊率已分别达到95%和75%,远远高于项目开展前约30-50%和10%的平均水平。
在城市要继续推广各种形式的高危人群的筛查工作,同时要积极探索筛查工作的多种筹资和运行机制。
三是要认真总结癌症高发现场工作经验,继续加强以病因研究、健康教育、环境治理、生活方式干预、早诊早治和肿瘤登记等为核心的综合防治,加大对高发区综合防治工作的政策支持力度。
四是要深入研究环境因素对癌症的影响,开展危险因素动态监测。深入分析新发癌症聚集地区的高发原因,开展环境监测,确定优先控制的污染物,了解特征污染物从污染源到区域环境和人体的迁移转化过程和规律,为建立环境-健康监测指标体系、开展综合治理提供科学依据。同时选择有条件的地区,开展以人群为基础的癌症主要危险因素动态监测工作,初步建立起与国际 标准相符的我国癌症危险因素监测队列。
五是要加强发病、死亡和生存状况等基本信息的收集,提高死因登记质量;完善癌症登记系统,建立健全肿瘤登记报告制度,扩大登记范围;建立癌症患者临床诊治与生存资料的等级随访系统;建立统一的癌症信息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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