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对胎儿有害的药物
抗生素类:四环素、土霉素与强力霉素,抑制骨骼发育;可使乳 齿色黄,釉质发育不良,易成龋齿;还可致先天性的白内障、手指畸形、核黄疸、链霉素、卡那霉素与庆大霉素可致听觉障碍,泌尿系 统畸形。红霉素,可致先大性白内障、脑膨出、四肢畸形。氯霉素 可致新生儿灰色综合征,骨髓抑制而白细胞减少或再生障碍性贫 血。磺胺类,可致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核黄疸。呋喃坦啶,可致溶血。
激素:孕早期无意中继续大剂量服用口服避孕药,可致多器管 畸形,如脊柱、心、气管、食道、肾、肛门、肢体的畸形及染色体畸变。 己烯雌酚,可使女胎 男性化,子宫腔变形;可使男胎 女性化,附睾囊 肿、睾丸发育不良。睾酮与合成孕激素,可致女胎 男性化,阴蒂肥大,阴唇融合。抗过敏药:扑尔敏、苯海拉明可致唇裂、腭裂、肢体 缺损。
镇静安定药:冬眠灵,可致腭裂、唇裂、心脏与骨畸形,神经系 统与消化系统畸形。
解热镇痛药:阿斯匹林,在早期服用,可致腭裂、唇裂;肾、心血 管、神经系统畸形。消炎痛,可致动脉导管过早关闭,心力衰竭。
抗心律失常药:心得安,可抑制胎儿发育,诱发早产。
抗疟药:奎宁与氯哇林,可致眼、耳畸形及其功能障碍。
维生素类药:过量维生素A,可致胎儿骨骼异常,先大性白内 障,过量维生素D,可致新生儿血钙过高,智力障碍、肺小动脉狭 窄及高血压。过量维生素K,可致胎儿和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核 黄疸。
抗滴虫药:甲硝唑,可致染色体畸变。
碘化钾:抗甲状腺药(他巴唑、硫氧嘧啶)可致甲状腺肿、呆小症。
麻醉剂:使用大量的巴比妥类药物,常常会伴有缺氧和高碳酸 血症,对孕妇和胎儿都有害。国外报道接触高浓度麻醉气体的孕妇,容易发生流产或胎儿异常。在局部麻醉药中,只有普鲁卡因有致畸可能,它能使大鼠的胎仔出现畸形,有的胎仔出现白内障。
37.妊娠忌用的药物
妊娠早期抗 肿瘤类药物,如氨甲蝶吟、白消安、苯丁酸氮介、6- 琉基膘呤、环磷醚胺、白血宁、去乙酰秋水仙碱、放射性碘;激素类, 如可的松、超常量的避孕药;镇静药,如反应停、利眠宁、眠尔通等; 抗过敏药,如敏克静等等。
妊娠中期激素类药物,如乙烯雌酚、睾酮、孕酮、肾上腺皮质激 素,降血糖药,如氯磺丙脲、甲磺丁脲、甲基硫氧嘧啶、丙基硫氧嘧啶 、他巴唑,抗生素类药,如四环素。镇静药,如氯丙嗪、奋乃静、 氟哌丁苯、苯巴比妥。抗过敏药,如苯海拉明、乘晕宁、扑尔敏。兴 奋药,如丙咪嗪、苯丙胺。抗惊厥药,如苯妥英纳、扑痛酮。抗凝血 药,如双香豆素、苯丙酮双豆素。抗疟药,如氯喹、奎宁、乙胺嘧啶。 解热镇痛药,如水杨酸类。缩瞳药,如毛果靶芸碱。利尿药,如噻嗪 类利尿剂,维生素类,如大量维生素K类、烟碱。
临产前抗生素类,如链霉素,卡那霉素、新霉素、氯霉素、磺胺 类药。解热镇痛药,如阿斯匹林。
孕妇服药时,应看好说明书上有无“孕妇禁忌”或“孕妇慎用” 的字样,以免发生意外。
38.妊娠与驱虫药、泻药
卫生习惯差的人易患肠?<纳?虫病,如果妊娠期并发肠? 生虫病,是比较棘手的。
妊娠期间,如果不是紧急症状,一般不主张马上使用驱虫药。 妊娠期间特别是妊娠早期,胎儿处于器官分化阶段,不宜使用有毒 性的药物。而驱虫药有不同程度的毒性和副作用。另外,有时服驱虫药后加服一些泻药。泻药可使肠蠕动增快,容易引起流产、早 产,所以孕妇不宜服这类药。
如果妊娠期由于蛔虫症引起剧烈腹痛,应及时去 医院治疗。 若是蛔虫性部分性肠梗阻,一般采取禁食。胃肠减压、补液等保守治疗,酌情给予一些解痉剂。如果发展为完全性肠梗阻时,应用解 痉药,辅以镇痛剂及抗生素等,大多数症状可以缓解。如果不能缓解,应考虑手术治疗。
妊娠期不仅蛔虫症不可随便使用泻药,若便秘,大便干燥亦不可滥用泻药,以免发生意外。
39.妊娠与服鱼肝油
鱼肝油的主要成分是维生素A和维生素D。适量的服鱼肝 油有利于胎儿的发育,可促进孕妇血钙增多,防止发生因缺钙而 “抽搐”。
许多人把鱼肝油看作是营养品,认为吃得时间越长,量越多越 好。其实不然,鱼肝油用量太大或长期服用,则将有害于孕妇和胎 儿的健康。
如果维生素A用量过大,能直接刺激胎儿骨膜中的破骨细胞 和骨细胞,使它们功能亢进,引起严重的骨骼畸形和并指(趾),也 可引起颅骨骨缝增宽、腭裂、眼畸形及脑畸形等。
如果维生素D过量,可引起胎儿血中含钙过高,甚至造成主 动脉及肺、肾动脉狭窄、主动脉发育不全及智力发育迟缓等。
过量的鱼肝油在体内蓄积,还可以引起皮肤瘙痒、脱发等其他疾病。 因此,认为孕妇服鱼肝油越多,时间越长越好是片面的、错误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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