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江苏52家企业进入“绿色通道”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下发《关于在苏、浙、沪、甬四地实施“绿色通道”制度试点的通知》。江苏春兰进出口有限公司、南京LG同创彩色显示系统有限公司、江苏晨风进出口公司、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等52家企业被列入“绿色通道”制度试点企业名录,占四地试点单位总数的一半以上。
“绿色通道”制度,是指对于符合条件的出口货物免于检验检疫查验,而采取直接放行的优惠通关放行制度。即对具有较大出口规模的生产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加工贸易企业以及部分出口规模较大的经营性企业,在出口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健全、出口产品质量稳定、诚信度高的前提下,在对出口产品实行检验后,在口岸免于查验,直接出具“出境货物通知单”放行。从2002年8月12日起,国家质检总局在京、津两地试点,实施的“绿色通道”制度在加快通关速度、减轻企业负担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江苏省被列入第二批实施“绿色通道”制度试点单位。
|
(2003-01-04)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