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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乌克兰对我亚麻面料实施特别调查的通知
乌克兰外交部近日照会我驻乌克兰使馆,乌克兰国际贸易部门间委员会根据利夫年亚麻厂申请并依照《乌克兰对进口使用特别措施法》,决定对进口乌克兰境内的包装面料无论原产地和出口国实施特别调查。涉案商品海关编号和技术特征如下(乌方海关编号):
----5212.23.1000,棉布面料,密度不超过200克/平方米、染色、棉麻混纺;
----5309.11.1100,亚麻面料,含85%以上的亚麻成分、漂白或未漂白、未漂白面料的密度不超过400克/平方米;
----5309.11.1900,亚麻面料,含85%以上的亚麻成分、漂白或未漂白、未漂白面料的密度不超过400克/平方米;
----5309.29.1000,亚麻面料,含85%以上的亚麻成分、染色或使用不同颜色纱线织就。
据乌申请方提供数字,2001年较1999年乌包装面料进口增长幅度达708%,单价下降14.5%,乌国内生产企业市场份额萎缩30%。
乌克兰经济和欧洲一体化部已被授权对上述产品立案调查。立案时间为2002年12月18日,并在决定公布后30天内登记有关各方的建议、举行听证会。
目前时间紧迫,我方正在申请延期。涉案企业如需了解进一步情况。请与我会法律部联系或直接向乌经济部登记,乌经济部联系方法为:
01008,г.Киев?8, уд. М.Грущевского,12/2,电话/传真:0038-044-2125557。
我会法律部联系方法为:
TEL:010-67739280
FAX:010-67739204
联系人:王涛、沈楠
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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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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