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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通告
马来西亚纺织品配额规定概览


    据海外媒体报道,美国、加拿大、土耳其和挪威等国均对马来西亚的纺织品和成衣设限,马来西亚国内配额核配由国际贸易和工业部主管。以下为马来西亚配额核配规定简介:
  一、配额种类及核配方式:
  国际贸易和工业部每年11月通过该国纺织品和制造商协会(MTMA)通知所有纺织品和成衣出口商提出年度配额核配的申请。
  申请资格:纺织品和成衣的实际生产商。
  核配原则:分配给具有出口实绩霍持有客户确认订单的生产商。
  申请程序:厂商必须填写国际贸易和工业部固有格式的申请表,并提交拟申请配额的出口配额申请表、前一年度出口实绩、配额缴回记录、公司概况和公司的工厂概况等文件。
  临时性配额:
  国际贸易和工业部还在年度中受理临时性配额的申请,利用年度剩余配额、厂商缴还配额和双边协定中弹性条款(移用、换类、预借等)衍生的配额提供给厂商。
  申请资格:纺织品和成衣的实际生产商,已获得年度配额的厂商则须在检查其客户追加订单后才能申请。
  核配原则:分配给出口非设限地区获持有订单的生产商,并优先分配给具有下列资格的厂商:
  1、出口产品为高附加值产品(已销售合约/订购单所记载为准)
  2、出口其他市场超过2年
  3、具备缴回未使用配额给国际贸工部的记录
  4、须额外配额已履行订单
  5、马来西亚纺织品和制造商协会的会员
  申请程序:厂商须填写国际贸易和工业部固有格式的申请表,新申请厂商须检查申请年度配额的规定文件
  二、受理申请单位
  申请表格和相关文件须提交国际贸工部总部
  三、纺织品出口签证
  已获配额者附带贸工部核发的配额函文和出口文件进行申请
  未获配额者须附带配额申请文件和出口文件进行申请
  四、注意事项
  马来西亚纺织品和成衣配额仅分配给生产商,该国纺织品和成衣生产商及国外生产商在当地投资的企业均可申请。配额不得转让,未利用配额须缴回贸工部供重新核配。
(2003-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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