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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贸易协定已成为各国关注的新焦点
据世之维网报道,2002年8月,美国总统获得贸易促进权后,签署自由贸易协定成为美国新的贸易政策方向。作为世界最大的贸易强国,美国的行为必然会对全球的贸易格局产生影响。进入2002年,全球自由贸易协定的推进工作都在提速。特别是近期,10+3东盟自由贸易协定、美洲自由贸易协定及美国与其他国家自由贸易协定的谈判都在积极地进入实质阶段。自由贸易协定已成为各国普遍关注的、并有可能改变世界贸易格局的焦点问题。
一、中、韩、日工商界人士提议签署三国自由贸易协定
2002年11月22日,韩国新亚洲经济技术联盟、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和日本经团连等三国经济团体举行了第一届论坛,并起草了《汉城宣言》。宣言内容为:韩、中、日三国将共同致力于打造自由贸易协定的基础。
韩、中、日三国各民间经济团体与会者,就促进签署东北亚自由贸易协定的具体方案进行了讨论,内容涉及“在网络空间构筑韩中日共同体的方案”、“中国入世后三国的经济合作发展前景”、“日本企业界对‘东亚经济联盟’的对应”等。此外,三国与会者还商讨了纤维、石化、钢铁、机械、城市煤气、物流等7个领域的合作方案。
部分工商界人士表示,三国间的自由贸易协定将成为提高国际竞争力的有效手段。
二、澳大利亚与泰国决定加快自由贸易协定谈判进程
2002年11月16日,澳大利亚贸易部长与泰国商务部长举行会晤,决定加快两国自由贸易协定谈判的进程,力争在2004年6月前达成一项全面的协议。
2002年5月30日,澳、泰自由贸易谈判正式启动。两国领导人均表示,自由贸易协定将是一个尽可能全面的协定,协定将超出商品和服务贸易自由化的范畴,并将促进两国在其他与经贸相关领域的合作,包括标准的认证、知识产权保护、竞争政策、海关、信息产业、旅游和教育等。
澳、泰两国的贸易部长指出,两国谈判“紧密经济关系自由贸易协定”的核心是消除两国间商品贸易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实现服务贸易和相互投资自由化,并在双方有着共同利益的一系列领域开展合作。总体上看,两国自由贸易协定发展的方向是实现经济一体化。
两国决定,自2003年1月起实施“早期收获行动计划”,以推动自由贸易协定的达成和紧密经济关系的早日建立。早期合作领域包括:
(1)加强在动植物检疫方面的磋商;
(2)谈判双边投资促进和保护协定;
(3)在竞争政策领域开展合作;
(4)建立相互认证安排;
(5)推动电子商务的运用;
(6)在旅游项目的可持续发展方面开展合作;
(7)在教育服务业开展合作。
三、巴西建议南方共同市场和安第斯共同体尽快签署自由贸易框架协议
2002年11月22日,在南方共同市场和安第斯共同体召开的经济合作会议上,巴西发展部长重申两集团间应尽快签署自由贸易框架协议,为未来的自由贸易协定奠定法律基础。
巴西提出的框架协议包括建立自由贸易区的总体方案,同时给予参加国以最大限度获得谈判灵活性的承诺。谈判内容还应包括目前在两集团间尚存在分歧的议题,如对外共同关税、原产地规则、农产品价格承诺减让等。框架协议是解决分歧、达成共识的最好途径。
四、美国同新加坡就自由贸易协定达成实质性协议
2002年11月19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公布的资料显示,美国同新加坡就自由贸易协定达成实质性协议。该协定一旦生效,新加坡与美国的货物贸易将按零税率进行交易。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的资料显示,根据协定,新加坡承诺制定竞争法,并保证新加坡国营企业按照商业实体规则运作,不对美国商品和服务实施歧视性待遇,不压制竞争,消除贸易壁垒,促进双边贸易和投资。美国与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的主要内容为:
1.商品贸易
协定一经生效,双边进口关税即取消,美国的绝大部分关税降为零。新加坡立即将所有关税降为零。详细的产品原产地规则将确保优惠关税只适用于特种产品。
2.服务贸易
确保履行国家待遇和最惠国待遇的核心义务,包括以最先进的管理手段实施制度透明和便捷的核准程序。在专业服务(法律、建筑、工程、土地测量等)领域增大市场准入机会和递交速度。
3.金融服务
在银行业和证券业的新的市场准入中,包括美国银行进入新加坡的地方自动取款机(ATM)网以及设立银行分行和扩大顾客服务点(ATMs)。增加保险业的市场准入,包括保险业制定规则的“最佳方式”。
4.电信业和电子商务
承诺对新加坡电信网的市场准入,包括根据非歧视性和成本价率原则的电信网准入、通行权和电缆陆地站准入。转售电信服务权、电信网租赁业务准入,基于成本价率原则的网际互联,同时包括采用严格的管理透明手段。对电子商务采用最先进的管理手段,包括要求通过电子方式交货的产品履行国家待遇和最惠国待遇(MFN)的义务,明确确定有关服务业规定涵盖所有以电子方式提供的服务,并且电子方式的交付产品享有永久免税待遇。
5.透明度
在普遍规则的制定过程中和一些具体领域内--如服务和投资,将做到广泛透明化。此外,透明的争端解决程序包括举行公开听证、公众有获得法律陈述材料的权利、第三方有提交陈述的机会。
6.反规避
普遍实行严格的反规避条例,在纺织品贸易和知识产权领域将尤其如此。
7.竞争
新加坡承诺实行竞争法和有关权威机构。制定措施确保新加坡国营企业按照商业实体的规则运作,不对美国商品和服务实施歧视性待遇,不压制竞争。
8.知识产权
严格保护知识产权,包括大力加强数字时代的知识产权保护,以及制定在新加坡维护知识产权的更有效的法律手段。
9.投资和劳工/环境
为美国在新加坡的投资和投资者提供强有力的保护,包括国会在贸易促进权法案中提出的改进要求,如增加在解决投资者争端过程中的透明度等。新加坡已接受美国提出的一个借用金融评估手段解决劳工/环境争端的新方案。
五、美洲自由贸易谈判将按计划进行
近期,美国贸易副代表表示,美洲自由贸易谈判在美洲34个国家不全部参加的情况下,也将在2006年1月签订协议。
按照美国方面的解释,美洲34个国家可以自己选择参加或不参加,早参加或迟参加,也就是说,不需要同时都参加美洲自由贸易谈判,就像欧盟一样,采取渐进方式参加全球最大的贸易集团。
美国贸易副代表表示,美洲自由贸易谈判内容已确定,不会发生变化。取消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以及出口补贴等问题,对于美国方面都不是很大的难题。
六、韩国准备与美国进行自由贸易谈判
近期,韩国贸易部长表示,在2003年制定货物贸易和服务方针之后,韩国有意与美国进行自由贸易协定的谈判。
韩国贸易部长在与新加坡工业部长会谈后表示,谈判在原则上将涵盖所有的产业。但韩国贸易部长暗示,谈判内容会有所限制,其范围主要根据由商界、政界以及学术研究人员组成的小组来确定。他们将在2003年上半年每月进行一次讨论,确定自由贸易谈判的范围和具体细节。
七、美国将与澳大利亚正式启动双边自由贸易谈判
2002年11月16日,美国贸易代表处通知美国国会,正式启动美、澳自由贸易谈判。
澳大利亚表示,美国是继日本之后,澳大利亚第二大出口市场,也是澳大利亚最大的外资来源国。澳、美双边自由贸易协定是继1951年与新西兰达成的紧密经济合作协定后,澳大利亚最为重要的国家间经贸协定。
澳、美官员均认为,澳、美之间将达成一个涉及广泛经济领域的自由贸易协定,旨在消除制造业、服务业和农业等领域的贸易保护。对澳大利亚而言,澳、美自由贸易协定最大的益处是澳大利亚农产品将更加便利地进入美国市场。对美国而言,美国企业长期抱怨的澳大利亚市场准入条件将会发生改变,在制造业中,汽车、服装、纺织品关税将会下降;在知识产权和服务业方面,澳大利亚将会严格执行版权法、增强对药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减少电视转播中国内部分的比例规定限制、逐步取消对外资所占电信、银行等行业股份比例的限制等。
素·帕猜表示,区域性自由贸易协定应以消除贸易壁垒为目标,针对目前各国纷纷提速的自由贸易谈判,2002年11月15日,世贸组织总干事素·帕猜表示,世贸组织对成员发展双边以及区域性自由贸易协定没有异议,只要这些协定始终以消除贸易壁垒为目标。但不发达国家成员在磋商自由贸易协定或区域性贸易安排时必须小心,避免偏离世贸组织新一轮贸易谈判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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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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