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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决定废止《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等4件部门规章的委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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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维护法制统一,推进依法行政,经2017年12月5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决定废止《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等4件部门规章。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国家卫生计生委决定废止的部门规章目录(4件)
主任 李斌
2017年12月13日
国家卫生计生委决定废止的部门规章目录(4件)
序号
规章名称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1
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
卫生部
广电部
新闻出版署
国家工商局
国内贸易部
轻工总会
1995.6.13
2
母婴保健监督员管理办法
卫生部
1995.8.7
3
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管理办法
卫生部
1995.8.7
4
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检验机构认定与管理办法
卫生部
1999.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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