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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高频电灼治疗仪》等3项行业标准的通知
(国药管械[2000]6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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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医疗器械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
《高频电灼治疗仪》等3项行业标准已审定通过,现予以发布。各项行业标准的编号、名称及实施日期如下:
YY0322—2000 高频电灼治疗仪
YY0323—2000 红外治疗设备安全专用要求
YY0324—2000 红外乳腺检查仪
以上标准为强制性标准,自2000年11月1日起实施。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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