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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可吸收性外科缝线》等2项行业标准的通知
(国药监械[200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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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医疗器械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
《可吸收性外科缝线》等2项医疗器械强制性行业标准,已由全国外科器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定通过,现予以发布。行业标准的编号、名称及实施日期如下:
1.YY1116-2002《可吸收性外科缝线》(代替YY91116-1999)
2.YY0166-2002《带线缝合针》(代替YY0044-91、YY0166-94)
以上标准自2002年5月1日起实施。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二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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