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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化学药物稳定性研究等16个技术指导原则的通知
(国食药监注[2005]1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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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促进我国药品的研究开发,指导药物研究单位用科学规范的方法开展药品研究工作,我局自2003年5月开始正式启动了化学药物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的起草和修订工作。指导原则的修订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为依据,以科学性、前瞻性、可操作性为指导思想,充分借鉴了ICH等技术指导原则。目前我局已制定了化学药物稳定性等16个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见附件),现予发布,请参照执行。
附件:1.
化学药物稳定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2.
化学药物原料药制备和结构确证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
3.
化学药物杂质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
4.
化学药物制剂研究基本技术指导原则
5.
化学药物质量控制分析方法验证技术指导原则
6.
化学药物残留溶剂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
7.
化学药物临床药代动力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8.
化学药物制剂人体生物利用度和生物等效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9.
化学药物临床试验报告的结构与内容技术指导原则
10.
化学药物和生物制品临床试验的生物统计学技术指导原则
11.
化学药物急性毒性试验技术指导原则
12.
化学药物长期毒性试验技术指导原则
13.
化学药物一般药理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14.
化学药物刺激性、过敏性和溶血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15.
化学药物非临床药代动力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16.
化学药物质量标准建立的规范化过程技术指导原则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五年三月十八日
(
英文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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