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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通知
(国中医药医政发[2010]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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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提高中成药的临床疗效,规范中成药使用,减少中药不良反应发生,降低患者医疗费用,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卫生部组织制定了《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现予印发,供各级医疗机构在临床使用中成药时参考。
各地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联系。
附件:
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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