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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儿科医师转岗培训方案的通知
(国卫办医函[2015]9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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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进一步提高儿科医疗服务能力,缓解儿科专业医师短缺问题,按照《财政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下达2015年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通知》(财社〔2015〕82号)有关要求,组织做好相关专业医师转岗儿科医师的培训工作,现将《2015年儿科医师转岗培训方案》印发你们(可从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下载),请结合当地情况认真组织实施。转岗医师培训后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考核,考核合格并符合相关条件的,转岗为儿科执业医师,《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变更为儿科专业。
联系人:医疗资源处籍璇、王毅
电 话:010-68792963、68791886
邮 箱:bmaylzyc@163.com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5年10月27日
附件:
儿科医师转岗培训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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