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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机构卫生应急工作规范(试行)和全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应急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国卫办应急发[2015]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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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应急预案的要求,我委组织制定了《全国医疗机构卫生应急工作规范(试行)》和《全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应急工作规范(试行)》(可从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下载)。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
全国医疗机构卫生应急工作规范(试行)
2.
全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应急工作规范(试行)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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