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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发布强制性卫生行业标准《疟疾的诊断》的通告
(国卫通[2015]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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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发布强制性卫生行业标准《疟疾的诊断》,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WS 259-2015 疟疾的诊断(代替WS 259—2006)
该标准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WS 259-2006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5年11月16日
附件:
WS 259-2015 疟疾的诊断.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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