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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发布药物溶出度仪机械验证指导原则的通告
(2016年第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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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药物溶出度仪机械验证指导原则》,现予发布。在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过程中,各药品生产企业、研究单位和药品检验机构开展体外溶出试验时,应遵照本指导原则;药品检验机构应加强对企业开展溶出度仪机械验证的技术指导;溶出度仪生产商和销售商应优化相应的技术服务。
特此通告。
附件:
药物溶出度仪机械验证指导原则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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