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注册
免责声明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政策法规首页
药 品
医疗器械
保健食品
返回医药网
政策法规网>
正文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106家企业撤回135个药品注册申请的公告
(2017年第80号)
【
收藏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开展药物临床试验数据自查核查的公告》(2015年第117号)和《关于药物临床试验数据自查核查注册申请情况的公告》(2016年第81号、第142号、第171号、第202号和2017年第42号、第59号),要求药品注册申请人对已申报生产或进口的待审药品注册申请进行药物临床试验数据自查核查。经药品注册申请人自查后,106家企业提出主动撤回135个药品注册申请(清单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1.
2015年第117号公告撤回药品注册申请清单
2.
2016年第81号公告撤回药品注册申请清单
3.
2016年第142号公告撤回药品注册申请清单
4.
2016年第171号公告撤回药品注册申请清单
5.
2016年第202号公告撤回药品注册申请清单
6.
2017年第42号公告撤回药品注册申请清单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7年6月29日
【
收藏
】
站内支持:
招商综合版
-
招商搜索
-
分类招商
-
关于公司
-
服务项目
-
媒体报道
-
意见反馈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兄弟站点:
全球化工网
-
中国化工网
-
中国纺织网
-
服装网
-
纺织搜索
-
化工搜索
-
医药招商
-
生意宝
-
国贸通
©
医药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