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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进口乌克兰甜菜粕和葵粕、哈萨克斯坦麦麸、坦桑尼亚木薯干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2017年第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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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专家对乌克兰甜菜粕和葵粕、哈萨克斯坦麦麸、坦桑尼亚木薯干的风险分析结果,在实地考察的基础上,经中乌、中哈、中坦检验检疫部门协商,确定了乌克兰甜菜粕和葵粕、哈萨克斯坦麦麸、坦桑尼亚木薯干输华卫生与植物卫生要求。即日起,允许符合《进口乌克兰甜菜粕检验检疫要求》《进口乌克兰葵粕检验检疫要求》《进口哈萨克斯坦麦麸检验检疫要求》《进口坦桑尼亚木薯干植物检验检疫要求》(见附件)的乌克兰甜菜粕和葵粕、哈萨克斯坦麦麸、坦桑尼亚木薯干进口。
附件
:1. 进口乌克兰甜菜粕检验检疫要求
2. 进口乌克兰葵粕检验检疫要求
3. 进口哈萨克斯坦麦麸检验检疫要求
4. 进口坦桑尼亚木薯干植物检验检疫要求
国家质检总局
2017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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