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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9部门关于印发全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电视电话会议讲话的通知
(食安办[2017]29号)  收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安全办、公安厅(局)、商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新闻出版广电局、食品药品监管局、通信管理局、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017年9月4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9部门召开了全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现将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在会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 安 部      商 务 部
工 商 总 局   质 检 总 局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17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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