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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计生委 关于发布《职业性减压病的诊断》等4项国家职业卫生行业标准的通告
(国卫通[2017]17号)  收藏
   
  现发布《职业性减压病的诊断》等4项国家职业卫生行业标准,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一、强制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GBZ 24—2017 职业性减压病的诊断(代替GBZ 24—2006);
  GBZ 54—2017 职业性化学性眼灼伤的诊断(代替GBZ 54—2002);
  GBZ 294—2017 职业性铟及其化合物中毒的诊断。
  二、推荐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GBZ/T 218—2017 职业病诊断标准编写指南(代替GBZ/T 218—2009)。
  上述标准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GBZ 24—2006、GBZ 54—2002、GBZ/T 218—2009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7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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