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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日期: |
2011.08.24 |
有 效 期: |
2015.08.23 |
变更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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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介绍: |
【注册号】 国食药监械(准)字2011第3401020号
【生产单位】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场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南路5号
【地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南路5号
【邮编】
【规格型号】
【产品标准】 YZB/国 2709-2011
【适用范围】 该产品用于定量测定人体血清中的甲胎蛋白(AFP)含量。
【性能及组成】 AFP校准品(AFP-STD)(A-F)6个水平,可溯源至1st IRP WHO Reference Standard AFP;AFP试剂1号(AFP-R1); AFP试剂2号(AFP-R2);AFP磁分离试剂((AFP-M);AFP质控品(AFP-QC)2个水平。产品有效期:未开封试剂盒及各组分于2-8 ℃保存,有效期为12个月。附件:注册产品标准,产品说明书。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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