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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立标牌过氧乙酸消毒液 |
生产企业: |
临沂市瑞兴化工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卫消字(2004)第0712号 |
产品类型: |
消毒产品、消毒产品、国产、药剂、液体 |
地 址: |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工贸开发区大岭镇后洞门河东村 |
批准日期: |
2004年11月9日 |
批件有效期: |
截止2008年11月8日 |
主送单位: |
临沂市瑞兴化工有限公司 |
产品说明: |
2006年6月21日批准变更生产企业地址,原生产企业地址为“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岗头工业园”。 |
使用范围: |
适用于一般物体表面消毒。 |
使用方法: |
将A液和B液按1:1的体积比混合,在室温条件下放置24小时后按以下方法使用。一般物体表面消毒:取原液用水稀释50倍,制成过氧乙酸含量为0.3%的稀释液,用该稀释液对物体表面擦拭、浸泡或喷洒,作用20分钟。疫源地消毒:取原液用水稀释50倍,制成过氧乙酸含量为0.3%的稀释液,用该稀释液对物体表面擦拭、浸泡或喷洒,作用30分钟。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消毒液,不得口服,置于儿童不易触及处。2、稀释液临用前配制。3、配制溶液时,忌与碱或有机物相混合。4、过氧乙酸对金属有腐蚀作用,对织物有漂白作用,慎用。5、切勿溅入眼内,如遇上述情况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并就医。6、使用本品时应戴橡胶手套,以免沾在皮肤上。7、本产品在低温下易结晶,届时用温水溶化即可使用。8、禁用玻璃器皿进行分装。9、A、B液不能单独使用。10、避光,置于阴凉、通风处保存。11、有效期为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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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本品是以过氧乙酸为主要有效成分的二元包装消毒液,过氧乙酸含量为16%-20%。可杀灭肠道致病菌、化脓性球菌和细菌芽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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