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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金星牌器械消毒液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金星卫生保健品厂 |
批准文号: |
卫消字(2005)第0479号 |
产品类型: |
消毒产品、消毒产品、国产、药剂、液体 |
地 址: |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府兴营商业新街 |
批准日期: |
2005年12月14日 |
批件有效期: |
截止2009年12月13日 |
主送单位: |
内蒙古金星卫生保健品厂 |
使用范围: |
适用于医疗器械的消毒。 |
使用方法: |
消毒对象 |
注意事项: |
1、外用消毒液,不得口服。置于儿童不易触及处。 2、本品对钢、铝有腐蚀作用,对织物有漂白作用,慎用,缝合线禁用。 3、本品对皮肤有刺激性,使用时应戴手套,避免接触皮肤。 4、盛放消毒液的容器应加盖,刀片勿重叠浸泡,生锈的器械将锈迹处理掉后再浸泡。 5、勿混入其他化学物质。 6、置于阴凉、干燥处保存。7、有效期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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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本品是以次氯酸钠为主要有效成分的消毒液,有效氯含量为0.90%-1.10%。可杀灭细菌芽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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