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用 名: |
依托红霉素颗粒 |
曾 用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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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 文 名: |
ERYTHROMYCIN ESTOLATE GRANULES |
拼 音 名: |
YITUO HONGMEISU KELI |
药品类别: |
大环内酯类 |
性 状: |
本品为加矫味剂的颗粒;气芳香;味甜。 |
药理毒理: |
本品属大环内酯类抗生素,为红霉素丙酸酯的十二烷基硫酸盐,对葡萄球菌属、各组链球菌和革兰阳性杆菌均具抗菌活性。奈瑟菌属、流感嗜血杆菌、百日咳鲍特氏菌等也可对本品呈现敏感。本品对除脆弱拟杆菌和梭杆菌属以外的各种厌氧菌亦具抗菌活性;对军团菌属、胎儿弯曲菌、某些螺旋体、肺炎支原体、立克次体属和衣原体属也有抑制作用。本品系抑菌剂,但在高浓度时对某些细菌也具杀菌作用。本品可透过细菌细胞膜,在接近供位(“P”位)处与细菌核糖体的50S亚基成可逆性结合,阻断了转移核糖核酸(t-RNA)结合至“P”位上,同时也阻 |
药代动力学: |
空腹或饭后口服都很快吸收,在胃酸中较稳定。蛋白结合率为90%~99%。口服后在胃肠中分解为红霉素丙酸酯,部分在血液中水解成游离的红霉素而起抗菌作用。口服0.25g 和0.5g的血药峰浓度(Cmax)于2小时到达,分别为1.4mg/L 和4.2mg/L。吸收后除脑脊液和脑组织外,广泛分布于各组织和体液中,尤以肝、胆汁和脾中的浓度为最高,在肾、肺等组织中的浓度可高出血药浓度数倍,在胆汁中的浓度可达血药浓度的10~40倍以上。在皮下组织、痰及支气管分泌 |
适 应 症: |
1.本品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的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 2.军团菌病。 3.肺炎支原体肺炎。 4.肺炎衣原体肺炎。 5.其他衣原体属、支原体属所致泌尿生殖系感染。 6.沙眼衣原体结膜炎。 7.厌氧菌所致口腔感染。 8.空肠弯曲菌肠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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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日1~2g,分3~4次,儿童每日按体重20~30mg/kg,分3~4次。治疗军团菌病,成人一次0.5~1.0g,一日4次。用作风湿热复发的预防用药时,一次0.25g,一日2次。用作感染性心内膜炎的预防用药时,术前1小时口服1g,术后6小时再服用0.5g。 |
不良反应: |
1.服用本品后发生肝毒性反应者较服用其它红霉素制剂为多见,服药数日或1~2周后患者可出现乏力、恶心、呕吐、腹痛、皮疹、发热等。有时可出现黄疸,肝功能试验显示淤胆,停药后常可恢复。 2.胃肠道反应有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纳减退等,其发生率与剂量大小有关。 3.大剂量(≥4g/日)应用时,尤其肝、肾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可能引起听力减退,主要与血药浓度过高(>12mg/L)有关,停药后大多可恢复。 4.过敏反应表现为 |
禁 忌 症: |
对红霉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对一种红霉素制剂过敏时,对其他红霉素制剂也可过敏。 2.服用本品后出现ALT、AST、AKP、胆红素等高者较服用其他红霉素制剂为多见。 3.溶血性链球菌感染用本品治疗时,至少需持续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 4.慢性肝病、肝功能损害者慎用。 5.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无需减少用量。 6.因不同细菌对红霉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应做药敏测定。 7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1.本品可通过胎盘而进入胎儿循环,且孕妇服用本品后出现肝毒性反应的可能性增加,故孕妇不宜应用。 2.红霉素有相当量进入母乳中,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宜暂停哺乳。 |
儿童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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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患者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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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1.本品可抑制卡马西平和丙戊酸等抗癫痫药的代谢,导致后者血药浓度增高而发生毒性反应。本品与阿芬太尼合用可抑制后者的代谢,延长其作用时间。本品与阿司咪唑或特非那定等抗组胺药合用可增加心脏毒性,与环孢菌素合用可使后者血药浓度增加而产生肾毒性。 2.与氯霉素和林可酰胺类有拮抗作用,不推荐合用。 3.本品为抑菌剂,可干扰青霉素的杀菌效能,故当需要快速杀菌作用如治疗脑膜炎时,两者不宜联合用药。 4.长期服用华法林的患者应用红霉素时可导致凝 |
药物过量: |
应及时停药给予对症和支持治疗。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后极少被消除。 |
贮 藏: |
遮光,密封保存。 |
包 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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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效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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