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用 名: |
注射用两性霉素B |
曾 用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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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 文 名: |
AMPHOTERICIN B FOR INJECTION |
拼 音 名: |
ZHUSHEYONG LIANGXINGMEISU B |
药品类别: |
抗真菌类 |
性 状: |
品为黄色或橙黄色粉末。 |
药理毒理: |
本品为多烯类抗真菌药物。对本品敏感的真菌有新型隐球菌、皮炎芽生菌、组织胞浆菌、球孢子菌属、孢子丝菌属、念珠菌属等,部分曲菌属对本品耐药;皮肤和毛发癣菌则大多耐药;本品对细菌、立克次体、病毒等无抗菌活性。常用治疗量所达到的药物浓度对真菌仅具抑菌作用。作用机制为本品通过与敏感真菌细胞膜上的固醇相结合,损伤细胞膜的通透性,导致细胞内重要物质如钾离子、核苷酸和氨基酸等外漏,破坏细胞的正常代谢从而抑制其生长。 |
药代动力学: |
开始治疗时,每天静脉滴注两性霉素B 1~5mg ,后逐步增加至每天0.65mg/kg时的血药峰浓度(Cmax)为2~4mg/L。血消除半衰期(t1/2?)约为24小时。蛋白结合率为91%~95%。本品在胸水、腹水和滑膜腔液中药物浓度通常低于同期血药浓度的一半,支气管分泌物中药物浓度亦低。本品在肾组织中浓度最高,依次为肝、脾、肾上腺、肺、甲状腺、心、骨骼肌、胰腺等。本品在体内经肾脏缓慢排泄,每日约有给药量的2%~5%以原型排出,7日内自尿排出给药量 |
适 应 症: |
本品适用于敏感真菌所致的深部真菌感染且病情呈进行性发展者,如败血症、心内膜炎、脑膜炎(隐球菌及其它真菌)、腹腔感染(包括与透析相关者)、肺部感染、尿路感染和眼内炎等。 |
用法用量: |
静脉用药:开始静脉滴注时先试以1~5mg或按体重一次0.02~0.1mg/kg给药,以后根据患者耐受情况每日或隔日增加5mg,当增至一次0.6~0.7mg/kg时即可暂停增加剂量,此为一般治疗量。成人最高一日剂量不超过1mg/kg,每日或隔1~2日给药1次,累积总量1.5~3.0g,疗程1~3个月,也可长至6个月,视病情及疾病种类而定。对敏感真菌感染宜采用较小剂量,即成人一次20~30mg,疗程仍宜长。鞘内给药:首次0.05~0.1mg,以后渐增 |
不良反应: |
1.静滴过程中或静滴后发生寒颤、高热、严重头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有时可出现血压下降、眩晕等。 2.几乎所有患者在疗程中均可出现不同程度的肾功能损害,尿中可出现红细胞、白细胞、蛋白和管型、血尿素氮和肌酐增高,肌酐清除率降低,也可引起肾小管性酸中毒。 3.低钾血症,由于尿中排出大量钾离子所致。 4.血液系统毒性反应有正常红细胞性贫血,偶可有白细胞或血小板减少。 5.肝毒性,较少见,可致肝细胞坏死,急性肝功能衰竭亦有发生。 |
禁 忌 症: |
对本品过敏及严重肝病的患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毒性大,不良反应多见,但它又是治疗危重深部真菌感染的唯一有效药物,选用本品时必须权衡利弊后作出决定。 2.下列情况应慎用:(1)肾功能损害,本品主要在体内灭活,故肾功能重度减退时半衰期仅轻度延长,因此肾功能轻、中度损害的患者如病情需要仍可选用本品,重度肾功能损害者则需延长给药间期或减量应用,应用其最小有效量;当治疗累积剂量大于4g时可引起不可逆性肾功能损害。(2)肝功能损害,本品可致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本品用于治疗患全身性真菌感染的孕妇,对胎儿无明显影响。但孕妇用药尚缺乏有良好对照的研究。孕妇如确有应用指征时方可慎用。哺乳期妇女应避免应用本品或于用药时暂时停止哺乳。 |
儿童用药: |
静脉及鞘内给药剂量以体重计算均同成人,应限用最小有效剂量。 |
老年患者用药: |
老年患者肾功能有生理性减退,宜按肾功能减退的程度减量应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1.肾上腺皮质激素,此类药物在控制两性霉素B的药物不良反应时可合用,但一般不推荐两者同时应用,因可加重两性霉素B诱发的低钾血症。如需同用时则肾上腺皮质激素宜用最小剂量和最短疗程,并需监测患者的血钾浓度和心脏功能。 2.洋地黄苷,本品所致的低钾血症可增强潜在的洋地黄毒性。两者同用时应严密监测血钾浓度和心脏功能。 3.氟胞嘧啶与两性霉素B具协同作用,但本品可增加细胞对前者的摄取并损害其经肾排泄,从而增强氟胞嘧啶的毒性反应。 4.本品 |
药物过量: |
药物过量,可能引起呼吸循环衰竭,应立即中止给药,并进行临床及实验室监测,予以支持、对症处理。 |
贮 藏: |
遮光,密闭,冷处保存。 |
包 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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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效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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