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用 名: |
注射用盐酸表阿霉素 |
曾 用 名: |
注射用盐酸表柔吡星 |
英 文 名: |
EPIRUBICIN HYDROCHLORIDE FOR INJECTION |
拼 音 名: |
ZHUSHEYONG YANSUAN BIAO'AMEISU |
药品类别: |
抗生素类抗肿瘤药 |
性 状: |
本品为微带橙红色的疏松块状物。 |
药理毒理: |
4'位置上的羟基由顺位变为反位。为一细胞周期非特异性药物,其主要作用部位是细胞核。本品的作用机制与其能与DNA结合有关。体外培养的细胞加入本品可迅速透入胞内,进入细胞核与DNA结合,从而抑制核酸的合成和有丝分裂。已证实表阿霉素具有广谱的抗实验性肿瘤的作用,对拓扑异构酶也有抑制作用。疗效与阿霉素相等或略高,而毒性尤其是心脏毒性低于阿霉素。 |
药代动力学: |
体内代谢和排泄较阿霉素快,平均血浆半衰期约40小时,主要在肝脏代谢,经胆汁排泄。48小时内,9~10%的给药量由尿排出,4天内,40%的给药量由胆汁排出,该药不通过血脑屏障。对有肝转移和肝功能受损的病人,该药在血浆中的浓度维持时间较长,故应适当减小剂量。肾功能正常与否对本品的药代动力学特性影响不大。 |
适 应 症: |
用于治疗白血病,恶性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乳腺癌、肺癌、软组织肉瘤、胃癌、肝癌、结肠直肠癌、卵巢癌等。 |
用法用量: |
表阿霉素单独用药时,成人剂量为按体表面积一次60~90mg/m2,联合化疗时,每次50~60mg/m2静脉注射。根据病人血象可间隔21天重复使用。 |
不良反应: |
1、与阿霉素相似,但程度较低,尤其是心脏毒性和骨髓抑制毒性;2、其它不良反应有:脱发,60~90%的病例可发生,一般可逆,男性有胡须生长受抑;粘膜炎,用药的第5~10天出现,通常发生在舌侧及舌下粘膜;胃肠功能紊乱,如恶心、呕吐、腹泻;曾有报道偶有发热、寒颤、寻麻疹、色素沉着、关节疼痛。 |
禁 忌 症: |
1.禁用于因用化疗或放疗而造成明显骨髓抑制的病人;2.已用过大剂量蒽环类药物(如阿霉素或柔红霉素)的病人;3.近期或既往有心脏受损病史的病人。 |
注意事项: |
1.关于心脏毒性(1)可导致心肌损伤,心力衰竭。动物实验和短期人体实验表明,表阿霉素的心脏毒性比它的同分异构体阿霉素小。比较性研究表明,表阿霉素和阿霉素引起相同程度心功能减退的蓄积剂量之比为2:1。在表阿霉素治疗期间仍应严密监测心功能,以减少发生心力衰竭的危险(这种心力衰竭甚至可以在终止治疗几周后发生,并可能对相应的药物治疗无效);(2)对目前或既往接受纵隔、心包区合并放疗的病人,表阿霉素心脏毒性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尚无定论性资料说明表阿霉素对人的生育力是否有不利影响,以及对胎儿是否有致畸作用或其它有害影响。但有实验资料提示表阿霉素与大多数抗肿瘤药物和免疫抑制剂类似,在特定试验条件下,在动物身上表现出致突变性和致癌性。可以降低胎儿的成活率。因此在妊娠期间不主张使用本品,哺乳期妇女禁用。 |
儿童用药: |
儿童用药无特殊要求。 |
老年患者用药: |
老年患者伴心功能减退者宜慎用或减量。 |
药物相互作用: |
1.表阿霉素可与其他抗肿瘤药物合用,但表阿霉素用量应减低。联合用药时,不得在同一注射器内使用。2.表阿霉素不可与肝素混合注射,因为二者化学性质不配伍,在一定浓度时会发生沉淀反应。 |
药物过量: |
本品总限量为按体表面积550~800mg/m2。 |
贮 藏: |
遮光、密闭保存 |
包 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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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效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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