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用 名: |
注射用盐酸四环素 |
曾 用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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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 文 名: |
TETRACYCLINE HYDROCHLORIDE FOR INJECTION |
拼 音 名: |
ZHUSHEYONG YANSUAN SIHUANSU |
药品类别: |
四环素类 |
性 状: |
本品为黄色混有白色的结晶性粉末。 |
药理毒理: |
本品为广谱抑菌剂,高浓度时具杀菌作用。除了常见的革兰阳性菌、革兰阴性菌以及厌氧菌外,多数立克次体属、支原体属、衣原体属、非典型分枝杆菌属、螺旋体对本品敏感。本品对革兰阳性菌作用优于革兰阴性菌,但肠球菌属对其耐药。其他如放线菌属、炭疽杆菌、单核细胞增多性李斯特菌、梭状芽孢杆菌、奴卡菌属等对本品敏感。本品对淋病奈瑟菌具一定抗菌活性,但耐青霉素的淋球菌对四环素也耐药。本品对弧菌、布鲁菌属、弯曲杆菌、耶尔森菌等革兰阴性菌抗菌作用良好,对铜绿假单胞菌无抗菌活性。本品对部分厌氧菌属细菌具一定抗菌作用,但远不 |
药代动力学: |
单次静脉给药500mg后,血药峰浓度(Cmax)为15~20mg/L,1~2小时后降至4~10mg/L,12小时后尚有1~3mg/L。吸收后广泛分布于体内组织和体液,易渗入胸水、腹水、胎儿循环,但不易透过血-脑脊液屏障,脑脊液中药物浓度低,脑膜有炎症时略高,约为血药浓度的10%~25%,但仍不能达到有效浓度。本品易与骨和牙齿等组织结合,在肝、脾和其他生长迅速的组织如肿瘤等部位浓集。分布容积(Vd)为1.3~1.6L/kg,蛋白结合率为55%~70 |
适 应 症: |
本品作为首选或选用药物应用于下列疾病的重症感染患者或不能口服给药者: 1.立克次体病,包括流行性斑疹伤寒、地方性斑疹伤寒、洛矶山热、恙虫病和Q热。 2.支原体属感染。 3.回归热。 4.布鲁菌病。 5.霍乱。 6.兔热病。 7.鼠疫。治疗布鲁菌病和鼠疫时需与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 |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成人一日1~1.5g,分2~3次给药。滴注药液浓度约为0.1%。8岁以上小儿一日10~20mg/kg,分2次给药,每日剂量不超过1g。 |
不良反应: |
1.胃肠道症状如恶心、呕吐、上腹不适、腹胀、腹泻等,偶可发生胰腺炎等,偶有食管炎和食管溃疡的报道,多发生于服药后立即上床的患者。 2.可致肝毒性,通常为脂肪肝变性,妊娠期妇女、原有肾功能损害的患者易发生肝毒性,但肝毒性亦可发生于并无上述情况的患者。本品偶可引起胰腺炎,四环素所致胰腺炎也可与肝毒性同时发生,患者并不伴有原发肝病。 3.变态反应:多为斑丘疹和红斑,少数患者可出现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过敏性紫癜、心包炎以及系统性红斑狼疮皮 |
禁 忌 症: |
有四环素类药物过敏史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四环素类药物呈过敏者可对其他四环素类药物呈现过敏。 2.对诊断的干扰:(1)测定尿邻苯二酚胺(Hingerty法)浓度时,由于四环素对荧光的干扰,可使测定结果偏高。(2)本品可使碱性磷酸酶、血尿素氮、血清淀粉酶、血清胆红素、血清氨基转移酶(AST、ALT)的测定值升高。 3.长期用药期间应定期随访检查血常规以肾功能。 4.下列情况存在时须慎用或避免应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本品可透过胎盘屏障进入胎儿体内,沉积在牙齿和骨的钙质区内,引起胎儿牙齿变色,牙釉质再生不良及抑制胎儿骨骼生长,该类药物在动物中有致畸胎作用。妊娠期间患者对四环素的肝毒性反应尤为敏感,因此妊娠期妇女应避免使用此类药物。如确有指征应用本品时每日静滴剂量以1g为宜,不应超过1g,其血药浓度应保持在15mg/L以下。本品可自乳汁分泌,乳汁中浓度较高,对乳儿有潜在的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可能,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 |
儿童用药: |
四环素可在任何骨组织中形成稳定的钙化合物,导致恒齿黄染、牙釉质发育不良和骨生长抑制,故8岁以下小儿不宜用本品。 |
老年患者用药: |
老年患者常伴有肾功能减退,因此需调整剂量。应用本品,易引起肝毒性,故老年患者需慎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1.与全麻药甲氧氟烷合用时,可增强其肾毒性。 2.与强利尿药如呋塞米等药物合用时可加重肾功能损害。 3.与其他肝毒性药物(如抗肿瘤化疗药物)合用时可加重肝损害。 4.本品可降低避孕药效果,增加经期外出血的可能。 5.本品可抑制血浆凝血酶原的活性,所以接受抗凝治疗的患者需要调整抗凝药的剂量。 |
药物过量: |
应用本品超过2g/日可能引起致命的肝毒性。本品无特异性拮抗剂,药物过量时主要是对症疗法和补液等支持疗法。 |
贮 藏: |
遮光,密闭,在干燥处保存。 |
包 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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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效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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