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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代动力学: |
甘露醇口服吸收很少。静脉注射后迅速进入细胞外液而不进入细胞内。但当血甘露醇浓度很高或存在酸中毒时,甘露醇可通过血脑屏障,并引起颅内压反跳。利尿作用于静注后1小时出现,维持3小时。降低眼内压和颅内压作用于静注后15分钟内出现,达峰时间为30~60分钟,维持3~8小时。本药可由肝脏生成糖原,但由于静脉注射后迅速经肾脏排泄,故一般情况下经肝脏代谢的量很少。本药T1/2为100分钟,当存在急性肾功能衰竭时可延长至6小时。肾功能正常时,静脉注射甘露醇100 |
适 应 症: |
(1)组织脱水药。用于治疗各种原因引起的脑水肿,降低颅内压,防止脑疝。(2)降低眼内压。可有效降低眼内压,应用于其他降眼内压药无效时或眼内手术前准备。(3)渗透性利尿药。用于鉴别肾前性因素或急性肾功能衰竭引起的少尿。亦可应用于预防各种原因引起的急性肾小管坏死。(4)作为辅助性利尿措施治疗肾病综合征、肝硬化腹水,尤其是当伴有低蛋白血症时。(5)对某些药物逾量或毒物中毒(如巴比妥类药物、锂、水杨酸盐和溴化物等),本药可促进上述物质的排泄,并防止肾毒性 |
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1)利尿。常用量为按体重1~2g/kg,一般用20%溶液250m1静脉滴注,并调整剂量使尿量维持在每小时30~50m1。(2)治疗脑水肿、颅内高压和青光眼。按体重0.25~2g/kg,配制为15%~25%浓度于30~60分钟内静脉滴注。当病人衰弱时,剂量应减小至0.5g/kg。严密随访肾功能。(3)鉴别肾前性少尿和肾性少尿。按体重0.2g/kg,以20%浓度于3~5分钟内静脉滴注,如用药后2~3小时以后每小时尿量仍低于30~50 |
不良反应: |
(1)水和电解质紊乱最为常见。①快速大量静注甘露醇可引起体内甘露醇积聚,血容量迅速大量增多(尤其是急、慢性肾功能衰竭时),导致心力衰竭(尤其有心功能损害时),稀释性低钠血症,偶可致高钾血症;②不适当的过度利尿导致血容量减少,加重少尿;③大量细胞内液转移至细胞外可致组织脱水,并可引起中枢神经系统症状。(2)寒战、发热。(3)排尿困难。(4)血栓性静脉炎。(5)甘露醇外渗可致组织水肿、皮肤坏死。(6)过敏引起皮疹、荨麻疹、呼吸困难、过敏性休克。(7) |
禁 忌 症: |
①已确诊为急性肾小管坏死的无尿患者,包括对试用甘露醇无反应者,因甘露醇积聚引起血容量增多,加重心脏负担;②严重失水者;③颅内活动性出血者,因扩容加重出血,但颅内手术时除外;④急性肺水肿,或严重肺瘀血。 |
注意事项: |
(1)除作肠道准备用,均应静脉内给药。(2)甘露醇遇冷易结晶,故应用前应仔细检查,如有结晶,可置热水中或用力振荡待结晶完全溶解后再使用。当甘露醇浓度高于15%时,应使用有过滤器的输液器。(3)根据病情选择合适的浓度,避免不必要地使用高浓度和大剂量。(4)使用低浓度和含氯化钠溶液的甘露醇能降低过度脱水和电解质紊乱的发生机会。(5)用于治疗水杨酸盐或巴比妥类药物中毒时,应合用碳酸氢钠以碱化尿液。(6)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1)甘露醇能透过胎盘屏障。(2)是否能经乳汁分泌尚不清楚。 |
儿童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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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患者用药: |
老年人应用本药较易出现肾损害,且随年龄增长,发生肾损害的机会增多。适当控制用量。 |
药物相互作用: |
(1)可增加洋地黄毒性作用,与低钾血症有关。(2)增加利尿药及碳酸酐酶抑制剂的利尿和降眼内压作用,与这些药物合并时应调整剂量。 |
药物过量: |
应尽早洗胃,给予支持,对症处理,并密切随防血压、电解质和肾功能。 |
贮 藏: |
遮光,密闭保存。 |
包 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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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效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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