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 穴: 常用穴:分二组:(1)耳背、肺、心;(2)屏尖、对耳轮下脚、上耳背、中耳背(均为耳穴)。
备用穴:大椎、跟平、阳溪、长强穴上1寸半(均为体穴)。
跟平穴位置:内、外踝联线与跟腱相交处。
操 作: 敷药制备:艾炭、血余炭、野菊花、马齿苋、地榆、苦参、蛇蜕、大枫子、乳香、没药,煅后研细末,装瓶,高压消毒备用。Ⅱ号粉:麝香1.5g、官粉15g、冰片3g、白胡椒3g、红矾3g、苍耳子(炒)6g,共为细末,装瓶,高压消毒备用。Ⅲ号粉:皂角、白胡椒各9g,共为细末,装瓶,高压消毒备用。
病人坐位,精神放松。以常用穴为主,先取第一组,效不显时取第二组;可酌加备用穴。每次选2~3处,穴位可轮流取用。第一组穴在穴区常规消毒后,在患者耳背上可以看到1~3根较粗且走行较清晰的静脉。每次选用一条静脉。常规消毒后,用三棱针点刺放血数滴。点刺时从血管的远端开始,每次只刺一针,以免损伤血管而影响血液循环。其他耳穴以眼科手术刀,划一条长2~3mm小口,使之微有血出,随即将煅成炭末之Ⅰ号粉敷药涂于切口处,上置消毒纱布并予固定。7天割治1次,5次为一疗程。第二组穴亦用眼科手术刀割治,屏尖穴,自上至下轻划1~2刀,见血为度,对耳轮下脚,刀尖垂直轻划1~2刀,深约0.1㎝,上、中耳背各作一条任一方向之切口,长约3~4mm,操作宜轻、快、浅,以刚刚划破皮肤,切口有少量渗血为度,切忌伤及软骨。大椎及长强上1寸均作“十”字刀口,余穴作“一”字刀口。屏尖及耳轮下脚切口后撒Ⅲ号粉,耳背不撒药,仅出血4~5滴。体穴均撒Ⅱ号粉,撒药后用艾条薰灸,待局部有烧灼感时移去艾条。每日或隔日割治1次,10次为一疗程。停治5~7日后再作下一疗程。
严重患者,可在病损区配合涂轻红膏(轻粉15g、红粉15g、冰片15g、血竭15g、水杨酸15g,共研细末,加凡士林调成糊状)。
效 果: 以上法共治831例,经3~5治疗,皮损完全消退者462例,消退50%以上者171例,皮损消退20~50%者168例,皮损无改变者30例,总有效率为96.4%。
注意事项: (1)本法尚适用于神经性皮炎、白癜风等。
(2)在治疗时一定要注意严密消毒,以免引起感染。治疗部位数日内勿被水浸。
(3)治疗期间忌食鱼虾、酒及其它刺激性食物,注意保持心情舒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