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甘肃省金昌市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局紧紧围绕药品 生产企业在关键环节 、重点岗位人员条件不达标,原辅料、 药包材管理制度不落实 ,生产现场管理不规范 ,执行 GMP制度不严格等问题 ,采取5项措施集中进行整治 ,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是建立和完善生产备案制度 ,实现动态监管。为保证对重点监管企业的生产过程实行全程监控,督促企业严格按照 GMP要求组织生产,规定重点监管企业必须在每月规定日前将本月生产情况上报药监部门备案。
二是建立监督投料制度,实现监督关口前移。该局在认真汲取“齐二药”、“欣弗”等药害事件教训的基础上,制定了对重点企业实行监督投料制度,规定贵细 中药材、特殊原料药投料前1天,一般原料药投料前1小时通知药监部门,由监督人员督促企业QA小组监督投料。
三是建立企业约谈机制,实现警戒教育作用。在重大政策出台后,企业发生重大事件时,及时找企业负责人约谈,及时预防、纠正企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今年以来,对辖区内主要药品 生产企业在3月份取得合剂车间GMP证书后,在管理方面出现漏洞,企业发生部分中层管理人员辞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颁布后分别找企业法人,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进一步强化企业是 产品质量的第一负责人的质量意识。
四是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培训教育和诚信机制。 2007年初,针对企业职工法律观念淡薄,执行GMP意识不强的情况,主管局长及工作人员深入企业一线调研,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企业培训计划并监督落实,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2007年5月份,与所有药品生产企业签定了诚信生产承诺书,完善了诚信档案。督促企业在建立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监督及风险管理机制,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促进诚信生产、经营。
五是增加检查频次,加大对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力度。规定对重点监管企业每月实施日常监督检查不少于 2次,并保证重点检查内容达到100%,一般检查内容达到90%以上。重点检查内容涵盖企业执行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情况,企业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是否有效运行,原料药 (包括辅料)的购进与管理的检查,批生产记录的检查等方面的内容;一般检查内容包括企业是否擅自降低生产条件和 标准,产品使用说明书 、包装 、标签是否规范,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及前次检查不良行为是否已整改到位等九个方面的内容。对企业的违法 、违规行为,及时记入《药品生产企业不良行为记录》。通过监督检查,提高了生产单位的药品质量意识,加强了生产过程中的管理措施,做到了不合格的原材料不进库 、不合格的成品不出门,确保了药品的质量。
上述措施的采取,有效地解决了金昌市药品生产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找管理上的疏漏,积累了加强药品监管的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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