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 医疗器械广告发布秩序,严厉打击违法发布 医疗器械广告行为,保证患者使用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国家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局对2008年3月的三晋都市报、山西晚报、山西广播电视报发布的医疗器械广告进行了监测,在监测中发现高效离子感应消痛贴1个品种存在未经审批擅自发布的严重违法行为,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将 违法广告移送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处理。现将在监测中发现的违法医疗器械广告予以公告(见附件)。
各市局要按照《 药品医疗器械 保健食品广告发布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公告涉及的医疗器械广告进行重点监测,并将企业违法发布广告的行为在信用档案中记录。对多次被公告的 违法广告加强跟踪监测,对违法广告所涉及产品要加大监管力度,从根源上杜绝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
二○○八年七月三日
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8年第二期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公告
产 品 名 称 |
广告中标示的广告发布者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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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批准文号 |
刊播媒介名称 |
刊播时间 |
刊播
次数 |
违法原因 |
高效离子感应消痛贴 |
法国巴黎太阳公司 |
广东泰宝科技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
未标示 |
山西广播电视报 |
2008.3.15 |
1 |
未经审批擅自发布 |
高效离子感应消痛贴 |
法国巴黎太阳公司 |
广东泰宝科技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
未标示 |
山西广播电视报 |
2008.3.22 |
1 |
未经审批擅自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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