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06年3月1日实施的《艾滋病防治条例》的规定,未经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公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肖像、病史资料及其他可能推断出其具体身份的信息。那么,与这些身份保密的感染者生活在一起,会不会造成艾滋病的大扩散?昨日在市 疾病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从艾滋病传播途径看,日常生活不会传染艾滋病。
据介绍,艾滋病是一种危害大、病死率高的严重传染病,至今还没有研制出有效预防艾滋病的疫苗。但艾滋病病毒对外界环境的抵抗力较弱,离开人体后,常温下只能存活数小时到数天。100℃20分钟可将其完全灭死,干燥以及常用消毒 药品都可以杀灭这种病毒。
在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病人的血液、精液、阴道分泌物、乳汁、伤口渗出液中含有大量艾滋病病毒,具有很强的传染性。但艾滋病只能通过性接触、血液和母婴三种途径传播,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病人日常生活和工作接触不会被感染。
在世界范围内,性接触是艾滋病最主要的传播途径。艾滋病病毒传播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有足够量的艾滋病病毒从感染者体内排出。首先必须有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存在(仅仅是性行为、静脉吸毒本身并不能产生病毒感染),而且必须有足够可以感染另外一个人的病毒从感染者体内排出。感染者的血液、精液、 男性射精前阴茎中排出的透明液体、阴道和宫颈分泌液可能带有比较多的病毒,所以接触这些体液感染的危险性比较高。而唾液、泪液和尿液中病毒含量很少或者没有病毒,汗液、呕吐物等不含艾滋病病毒,因此日常的生活接触不会传染艾滋病病毒。
2.具备一定的途径使足够量的病毒从一个人传给另外一个人。性交、输血和共用未消毒的注射针具提供了交换带病毒体液的途径。输入被艾滋病病毒污染的血液或血液制品,使用未经严格消毒的手术、注射、 针灸、拔牙、美容等进入人体的器械,都可能传播艾滋病。母亲身体内的病毒可以在怀孕、分娩或哺乳过程中传给胎儿或 婴儿。
3.病毒通过皮肤、黏膜进入体内。艾滋病病毒可以通过阴道、直肠黏膜或者口腔上的微小撕裂、溃疡或皮肤上的破口,或直接经带血液的针头或输入感染者的血液而进入人体。有些研究结果提示,病毒也可能穿过完整的阴道黏膜。
在上述三个条件外,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病人握手,拥抱,礼节性亲吻,共同进餐,共用劳动工具、办公用品、钱币等都不会感染艾滋病。艾滋病也不会经马桶圈、电话机、餐饮具、卧具、游泳池或浴池等公共设施传播。此外,咳嗽和打喷嚏不传播艾滋病,蚊虫叮咬也不会感染艾滋病。
需要关注的是,“恐艾症”者需及时进行 心理疏导。这是一种混合性神经症状,表现为焦虑、疑病、恐惧、强迫、抑郁症状中一种或几种症状的组合。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树立 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是杜绝此病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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