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和国家 中医药管理局已经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全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的医务人员都要建立医德档案,并进行年度考评。
据了解,《指导意见》规定,全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的医师、护士及其他卫生专业人员都将参加考评。考评分为自我评价、科室评价、单位评价三个步骤,每年进行一次。医疗机构要为每位医务人员建立医德档案,考证结果要进行公示,并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绩效工资等直接挂钩。
医德考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考评的主要内容有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尊重患者的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对患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贫富都平等对待,不得歧视;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遵纪守法,廉洁行医;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同时,在“医务人员在医德考评中评为较差的,将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
卫生部、国家 中医药管理局指出,医德考评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年度考核才有资格评选优秀;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年度考核将评为不称职或不合格,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同时,有以下8种行为被认定为医德较差:1.在医疗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受 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务或提成的;3.违反医疗服务和 药品价格政策,多计费、多收费或者私自收取费用情节严重的;4.隐匿、伪造或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5.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医疗差错的;6.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或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 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7.医疗服务态度恶劣,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8.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医学伦理道德的情形。(作者:向淑)
|